中国药品管理法(什么是药品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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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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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药品管理法,什么是药品管理法?
《药品管理法》按法律的地位来说是普通法;按法所调整的内容种类来说是实体法 (即规定、调整权利义务及责任的法律);按法律所调整的范围来说是公法 (即调整公共利益的法律);按法律所调整的具体内容来说是行政法。
2. 药品管理法第144条第三款规定?
《药品管理法》第144条第3款的规定,生产假药、劣药或者明知是假药、劣药仍然销售、使用的,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除请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请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3. 药品管理法规定国家药品包括哪些?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第四章 附则 第一百八十四条 本规范下列术语的含义是: (十)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国家对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品种实施特殊监管措施的药品。
所以根据GSP术语解释,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是: 1、蛋白同化制剂 2、肽类激素 3、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
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实行特殊管理办法。因上述四类药品如管理不善或使用不当极易造成瘾癖、中毒或产生依赖性,危害人民健康,失之管理,就会发生流弊,危害社会治安。因此对这类药品必须实行有别于一般药品的特殊管理方式,如定点生产、定点供应、限量购买,控制进口等
4. 药品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和合法权益,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
第三条 药品管理应当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社会共治的原则,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全面提升药品质量,保障药品的安全、有效、可及。
第四条 国家发展现代药和传统药,充分发挥其在预防、医疗和保健中的作用。
国家保护野生药材资源和中药品种,鼓励培育道地中药材。
第五条 国家鼓励研究和创制新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研究、开发新药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国家对药品管理实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依法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中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负责。
第七条 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保证全过程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第八条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执行国家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承担药品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以及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药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药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加强药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为药品安全工作提供保障。
第十一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指定的药品专业技术机构,承担依法实施药品监督管理所需的审评、检验、核查、监测与评价等工作。
第十二条 国家建立健全药品追溯制度。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统一的药品追溯标准和规范,推进药品追溯信息互通互享,实现药品可追溯。
国家建立药物警戒制度,对药品不良反应及其他与用药有关的有害反应进行监测、识别、评估和控制。
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药品行业协会等应当加强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开展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等知识的普及工作。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公益宣传,并对药品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有关药品的宣传报道应当全面、科学、客观、公正。
第十四条 药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推动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引导和督促会员依法开展药品生产经营等活动。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在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5. 药品管理法第100条全文?
第100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按照需要,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提供有关药品的有关材料和信息,并有权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药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应当如实提供,不得拒绝或者提供虚假的有关材料和信息。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配合做好药品的检验、监测、抽样等工作。配合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要求提供有关材料和信息,协助做好工作。
对于提供虚假有关材料和信息,拒绝提供有关材料和信息,以及拒绝、妨碍检验、监测、抽样工作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其改正,处以罚款,并可以公告其违法行为。对提供虚假有关材料和信息、拒绝提供有关材料和信息、拒绝、妨碍检验、监测、抽样工作,给国家造成损失或者企业关停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对于监督检查人员履行职务,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和配合。
6.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几章几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十章,86条。 第十章 附 则 第八十六条 本条例自2002年9月15日起施行。
7. 2019的药品管理法哪条法规?
第一个最新,是将药品管理和人民的健康紧密结合起来。新法明确规定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在第三条中提出药品管理应当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第二个最新,是坚持风险管理。将风险管理理念贯穿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上市后管理等各个环节,坚持社会共治。
第三个最新,是坚持新发展时期的问题导向。针对药品管理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回应社会关切,坚决贯彻“四个最严”的原则。
第四个最新,围绕提高药品质量,全面系统地对药品管理制度做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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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药品管理法,什么是药品管理法?
《药品管理法》按法律的地位来说是普通法;按法所调整的内容种类来说是实体法 (即规定、调整权利义务及责任的法律);按法律所调整的范围来说是公法 (即调整公共利益的法律);按法律所调整的具体内容来说是行政法。
2. 药品管理法第144条第三款规定?
《药品管理法》第144条第3款的规定,生产假药、劣药或者明知是假药、劣药仍然销售、使用的,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除请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请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3. 药品管理法规定国家药品包括哪些?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第四章 附则 第一百八十四条 本规范下列术语的含义是: (十)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国家对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品种实施特殊监管措施的药品。
所以根据GSP术语解释,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是: 1、蛋白同化制剂 2、肽类激素 3、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
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实行特殊管理办法。因上述四类药品如管理不善或使用不当极易造成瘾癖、中毒或产生依赖性,危害人民健康,失之管理,就会发生流弊,危害社会治安。因此对这类药品必须实行有别于一般药品的特殊管理方式,如定点生产、定点供应、限量购买,控制进口等
4. 药品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和合法权益,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
第三条 药品管理应当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社会共治的原则,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全面提升药品质量,保障药品的安全、有效、可及。
第四条 国家发展现代药和传统药,充分发挥其在预防、医疗和保健中的作用。
国家保护野生药材资源和中药品种,鼓励培育道地中药材。
第五条 国家鼓励研究和创制新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研究、开发新药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国家对药品管理实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依法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中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负责。
第七条 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保证全过程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第八条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执行国家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承担药品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以及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药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药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加强药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为药品安全工作提供保障。
第十一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指定的药品专业技术机构,承担依法实施药品监督管理所需的审评、检验、核查、监测与评价等工作。
第十二条 国家建立健全药品追溯制度。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统一的药品追溯标准和规范,推进药品追溯信息互通互享,实现药品可追溯。
国家建立药物警戒制度,对药品不良反应及其他与用药有关的有害反应进行监测、识别、评估和控制。
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药品行业协会等应当加强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开展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等知识的普及工作。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公益宣传,并对药品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有关药品的宣传报道应当全面、科学、客观、公正。
第十四条 药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推动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引导和督促会员依法开展药品生产经营等活动。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在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5. 药品管理法第100条全文?
第100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按照需要,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提供有关药品的有关材料和信息,并有权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药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应当如实提供,不得拒绝或者提供虚假的有关材料和信息。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配合做好药品的检验、监测、抽样等工作。配合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要求提供有关材料和信息,协助做好工作。
对于提供虚假有关材料和信息,拒绝提供有关材料和信息,以及拒绝、妨碍检验、监测、抽样工作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其改正,处以罚款,并可以公告其违法行为。对提供虚假有关材料和信息、拒绝提供有关材料和信息、拒绝、妨碍检验、监测、抽样工作,给国家造成损失或者企业关停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对于监督检查人员履行职务,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和配合。
6.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几章几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十章,86条。 第十章 附 则 第八十六条 本条例自2002年9月15日起施行。
7. 2019的药品管理法哪条法规?
第一个最新,是将药品管理和人民的健康紧密结合起来。新法明确规定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在第三条中提出药品管理应当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第二个最新,是坚持风险管理。将风险管理理念贯穿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上市后管理等各个环节,坚持社会共治。
第三个最新,是坚持新发展时期的问题导向。针对药品管理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回应社会关切,坚决贯彻“四个最严”的原则。
第四个最新,围绕提高药品质量,全面系统地对药品管理制度做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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